債務協商缺點?債務協商失敗原因?債務協商後果?

【PAUL AUSTIN|車貸研習生】汽車貸款、車貸整債、整合負債

【債務協商】債務協商缺點?如果跟銀行提出債務協商申請,你只要申請,銀行就會通報聯徵中心,聯徵中心就會註記。債務協商後果債務協商失敗原因?銀行有義務接受債務人的債務協商申請,但雙方如果在還款條件上沒有共識的話,協商也可能失敗,如果協商失敗,就可能進入「清算」或「更生」。

【債務協商】債務協商缺點

債務協商的缺點就是:如果跟銀行提出債務協商申請,你只要申請,銀行就會通報聯徵中心,聯徵中心就會註記,這一個人有申請債務協商紀錄,不成立或者是不申請,註記的時間規定是1年。

債務協商完成後,就必須按時繳款,如果沒有按時繳款,就會變成:債務協商毀諾。債務協商毀諾會有很大很大的缺點:

第一:債權人會對你的薪資進行扣薪,每個月扣除你的薪資的1/3來償債。

第二:銀行會通報聯徵中心,那麼你的聯徵報告就會有"債務協商毀諾"的註記,這個毀諾註記是3年。

第三: 申請債務協商後,最大的缺點是:所有銀行都不會跟你往來了,例如:想要跟銀行申請信用卡,貸款等,因為有這個紀錄,銀行都是會婉拒申請的,甚至你以後貸款都還掉了,銀行還是不會跟你往來。

如果聲請更生或清算,會對我的生活有影響嗎?

。聲請更生或清算後,法院可能會針對債務人有以下限制:

  • 多達121項職務不得充任或撤銷執照。此外,一般企業若得知應徵者或任職中之職員有更生或清算紀錄,也會對其產生不良之印象。
  • 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後,該案件將公告於法院、資訊網路或公報、新聞紙,恐對債務人聲譽造成負面影響。
  • 法院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時,得限制債務人生活之程度,例如奢華行為或與其日常生活顯不相關或無必要之消費。
  • 聲請清算後非經法院許可,債務人不得離開其住居地;法院並得通知入出境管理機關,限制其出境。
  • 聲請清算後,配偶的婚後財產,於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,賸餘餘額之「半數」,即要列入清算財產,分配給債權人。

【債務協商】債務協商失敗原因?債務協商後果?

如果債務協商失敗怎麼辦?

銀行有義務接受債務人的債務協商申請,但雙方如果在還款條件上沒有共識的話,協商也可能失敗,如果協商失敗,就可能進入「清算」或「更生」。

(1) 清算

向法院提出申請,法院會把你名下的財產全部變現,按比例還給所有債權人,清算完後再根據你的財務及生活狀況,評估是否將剩下的債務一筆勾銷,如果法院裁定無法免責,債務仍須償還。

(2) 更生

向法院提出申請,依據你提供的還款計畫,持續還款一段時間後(6-8年),法院認為你已盡力清償,剩下的債務即可免除。

已經協商了但還是繳不出來,我該怎麼辦?

已經和銀行辦理協商,但還是繳不出來,可能造成「協商毀諾」,銀行為了回收帳款,會向法院申請對你進行「強制扣薪」,從你每個月的薪水中,扣掉1/3來償債,也可能扣押名下的財產來抵債,如果還款實在有困難,不妨考慮和銀行進行「二次協商」。

二次協商又稱為「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」,提供給仍有還款意願的債務人申請,和首次協商不同的地方在於,無法由最大債權行統一配分款項,要自行繳交給各銀行,也可能需繳納首次協商違約的違約金,但整體來說,仍比落入清算或更生來得好。

辦理債務協商可以確實減輕債務負擔,但辦理債務協商後,在協商期間可能無法使用信用卡,也不能再跟銀行申請新的貸款,聯徵中心的信用報告也會被註記,雖然在資金運用上會受到限制,但只要依約將債務還清,日後仍有機會再向銀行貸款,平日就要留意自己的財務狀況,及早進行整合負債,就不會需要債務協商了。